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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印刷型文献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印刷型文献(以下简称文献)采购运行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农林大学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图书馆预算管理资金以合同方式等有偿取得的文献及与之相关的加工服务。本办法所称管理,是指对文献的购置、登记、使用、保管、处置等过程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凡使用图书馆图书经费进行的一切文献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图书馆设立印刷型文献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文献采购的领导和监督。资源建设部负责文献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文献采购应以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求为导向,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前提下,制定采购计划及实施细则,具体包括经费预算、需求分析、工作流程、采选原则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人员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文献绩效分析,作为下一年度文献采购的重要依据。评估内容包括采购计划执行情况、采购情况统计、以及经费使用状况等,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第七条图书馆应加强文献采购工作的制度建设,做好采购工作档案。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投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采购工作档案不得伪造、隐匿和销毁,保存期限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领导小组及采购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定期接受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文献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图书馆应当依照管理职责和权限,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条图书馆印刷型文献采购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招标工作由学校采购与招标中心负责实施,图书馆作为用户单位参与其中。为保证采购文献的系统性和全面性,签约馆配商数量原则上为:中文图书4-5家;外文图书1家;中文期刊1-2家;外文期刊1-2家;中文报纸1家。

第十一条校采购与招标中心与中标馆配商签订采购合同。文献采购工作应完全依照合同执行,并接受各级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遴选馆配商过程中,应注重藏书质量体系和质量控制要素,保证书目的针对性、广泛性、时效性和到书速度等方面的自主权以及其它综合指标的完整性,不能把折扣率作为中标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图书馆文献原则上通过签约馆配商进行采购。采购分订单采购、现场采购、零星采购等方式。

(一)订单采购是以书目信息为主要依据的采购。采购人员应对书目信息进行认真审阅、选择、查重处理,有计划地进行采购工作。

(二)现场采购是以读者需求为主要依据进行的采购,主要分三类:一是图书馆根据本校师生要求以及省内外图书展销会开展情况,适时组织采购人员或本校师生参与线下实地文献采购;二是组织采购人员以及师生参与互联网线上云采购;三是图书馆根据学科专业需求,邀请相关馆配商提供一定数量的文献到本校开展现场推荐采购。

(三)零星采购是师生根据本人或学院教学科研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图书馆荐购系统、电话、电子邮箱、QQ、微信等工具向图书馆提交需征订的图书目录。采访人员及时整理汇总,组织订单,原则上由书商统一采购。

(四)签约馆配商无法采购的文献,采购人员向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后,可酌情通过其他来源组织订购,并保证文献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可靠性。

第十四条为确保图书经费的合理使用,不断优化收藏质量,文献采购审核要求如下:

(一)中文预订书刊,采取二级审核制。采购人员根据教学科研需要,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列出采购内容,提交部门主管审核后发订。

(二)特种文献、高价文献、外文原版文献以及零购文献(包括一级收藏学科文献,有极高收藏价值文献,急需入藏的文献等)采取三级审核制。采购人员拟定采购内容,提交部门主管审核并提出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预订。

第四章采购原则

第十五条文献采购应坚持保障基础、突出特色的原则。采购工作要根据学校科研教学需要和馆藏基础,本着“保障教学、保证重点、创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建设具有本馆特色的文献资源体系。全面采集本校师生专著、译著等,广泛采集农林类相关文献。

第十六条文献采购应坚持系统性、科学性原则。采购工作要以读者需求为主,特色收藏为辅;教学科研为主,兼顾其他为辅;满足目前需要,兼顾长远发展;坚持各学科文献收藏按比例系统发展。

第十七条文献采购应坚持完整性、延续性原则。对重点藏书和特色馆藏,以及丛书、多卷文献、连续性出版物及重要工具书的采购要尽可能保持其内在的历史延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文献采购应坚持勤俭节约、清正廉洁原则。采购工作要按照资源建设体系的文献组配标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经费。采购人员应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不得向供应商索要回扣或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或其它利益。

第五章 采购范围

第十九条图书馆采购的文献主要包括纸质图书、纸质期刊、报纸以及具有实用价值的特种文献等。

(一)中文图书 主要对当年出版的新书进行采购,注重重点出版社、重点学科专业、重点出版者文献的采购;不定期地对本校各级重点学科专业相关的文献进行回溯采购。逐步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形成馆藏特色。

(二)外文图书 响应学校“不断满足教育国际化和专业国际认证需求”的号召,主要采购学科专业类图书,同时兼顾双语专业及其它学科;以采购英文图书为主,其它语种图书的采购从严控制。

(三)中文期刊 在保障连续性的前提下,重点采购专业性期刊;选择性地采购知识性、趣味性的期刊。

(四)外文期刊 主要采购学校各学科专业相关特别是重点学科的英文核心期刊,其它语种从严控制,尽量保证收藏的连续性。

(五)报纸 主要采购中文报纸。在保障连续性的前提下,重视专业性报纸的采购。

(六)特种文献在保证年度采购文献总量的前提下,适量采购与本校学科专业发展相关的特种文献,如系列图书、珍贵藏品等。

第二十条依据主分馆学科配置原则以及利用率原则,文献采购复本数原则不超过2。遇采购经费大幅增减时,复本数的调整应由领导小组审核评定后方可实施,调整过程应记录备案。

第二十一条非正式出版物、盗版书刊不予采购;规格异常(小册子、散页装、异形装订等)的书刊不予采购;不利于读者身心健康的书刊不予采购。

第二十二条从严把控书刊出版物的审入制度,对文献采购的日常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常态化管理。

第六章 验收与结算

第二十三条采购文献到馆后,验收人员应立即对每期每批的到货书刊进行拆包验收,按书目清单进行认真核对(包括书刊名、书刊期号、出版社、价格等)。确认无误后,在回执清单上签字。如有差错,及时与馆配商联系处理。

第二十四条编目人员及时对文献进行编目、登记、数据处理、典藏、系统提交等工序,保证系统数据与文献实物的一一对应。

第二十五条配发给各主分馆/室的文献需登记造册,做好转交手续,经办人应签字留存。

第二十六条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图书资料类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文献的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采购文献结算一律按实洋付款,发票体现实洋、码洋、册数等信息,并附带文献清单。采购人员确定金额、数量准确无误后,方可办理财务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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