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More>
馆长致辞| 本馆概况| 规章制度| 机构设置| 网上展厅| 党工园地| 林图资讯| 文化学术交流

图书馆数据库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图书馆采购的数据库是学校的重要办学资源,接受采购合同的条文约束。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读者使用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校师生员工使用数据库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我校的声誉和图书馆服务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本校购置的数据库仅限我校师生员工个人学习、教学及研究使用,不得将本人账号和密码告知校外人员。

三、严禁使用任何软件工具进行批量下载;严禁在短时间内,超过正常的阅读速度连续下载数据库中的多篇全文文献;严禁整卷、整期地下载数据库中期刊全文。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将本校购买的数据库或其他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

五、禁止将我校购买或免费试用的网上数据库用于任何营利性活动。

六、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数据库供应商质询或中断我校数据库使用权的事件,图书馆根据数据库供应商提供的IP地址和使用时间,汇同信息中心核实违规人员,做好如下处理:

1.图书馆发现有超量使用、多地点登录访问数据库等异常行为的账号时,图书馆及有关部门应暂停该账号的使用权限;

2.通知违规者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提交书面检讨书;

3.在图书馆和违规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监督下,违规者删除恶意下载的数据;

4.将违规者的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有关部门予以纪律处分;

5. 对于引起知识产权诉讼的违规者、IP登记人和所属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七、数据库暂停期间的损失由违规者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上一条:图书馆安全防范“四防”措施
下一条:图书馆读者投诉处理办法

关于我们 | 管理登录 | Copyright ©360.cn.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1046845号 浙公网安备33018502001115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360举报电话:010-58541935 举报邮箱:360report@360.cn

总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