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读者和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图书馆服务质量投诉,推进图书馆内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图书馆优质服务的窗口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投诉处理范围
读者对图书馆教职工在岗期间职责履行、服务态度、言行举止、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不良行为或不满意的,均可向图书馆进行投诉。
二、读者投诉途径
2.馆长信箱tsg@zafu.edu.cn或投诉电话:63740059;
三、读者投诉内容
读者投诉时,应尽可能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投诉对象工作牌号及事件的起因与经过,以便核实。
对投诉对象或事实描述不清的,视情况,可作为一般性咨询、建议或意见。
四、读者投诉处理流程
1.接收读者投诉,馆办应对读者的投诉内容进行比较详细地记载或录音;
2.馆办会同被投诉对象所在部门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3.馆办对投诉拟出处理意见,报馆领导;
4.处理意见经馆领导批示后,由馆办反馈给投诉者。
五、责任处理
1.读者的有效投诉列入教职工年终考核内容;
2.投诉中暴露的工作方面的不足由相关部门负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馆办。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