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利用图书馆座位资源,规范和维护阅览秩序,维护读者在图书馆公平使用阅览座位的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内阅览座位全部纳入座位预约管理系统管理。
第二条 座位预约入口。读者下载安装最新版智慧浙农林APP,登录后点开“应用”栏,在“学习工作”应用中或检索找到“图书馆预约”。
第三条 座位预约流程
1.确定预约的图书馆;
2.确定预约的日期;
3.查看余座情况;
4.在上午、下午或晚上3个时段内最多选择2个时段预约。
具体时段划分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晚上18:00-22:00。
预约日期一般为当天和第二天,当天12:30之后可预约第二天的座位。
第四条 预约成功的读者,应在预约开始时间或预约成功时间之后30分钟内到相应的图书馆,并在图书馆预约界面中的“学习”栏点“开始学习”,获取座位号,并到相应座位处就座。
获取座位可以选自动分座、上次座位和手动选座三种方式。
如因各种原因无法到馆的,应在“我的”栏里取消预约。
第五条 读者学习结束,应在图书馆预约界面中的“学习”栏点“结束学习”,将座位释放,供其他读者预约。
第六条 读者未按时到馆、长时间不在座位超过半小时等情况均视为违规。
一个月内被发现3次违规的读者,将暂停7天的预约资格。
第七条 未经预约而使用座位的读者,应主动让座给预约的读者。
第八条 在座位使用中发生纠纷的,由工作区域老师协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