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图书馆是供全体读者公平利用的公共资源,为制止个别读者占座、乱堆放私人物品等行为,维护好图书馆文明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切实保障读者权益,根据读者投诉和《图书馆阅览座位管理规则(试行)》等规定,现通告如下:
1、图书馆不允许占座行为,读者应做到离座30分钟以上的自觉把自己的物品带走(防止丢失),以留座给其他需要座位的读者。
2、图书馆内不允许留存读者私人物品,读者应自觉把私人物品(包括图书、复习资料、笔记本电脑、文具、书包、茶杯、座垫等等)每晚10点闭馆前带离图书馆,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留置在馆内。考研(公)学生的资料存放,按照《图书馆考研复习资料存放规则》等留书区改造完成后再申请留存。
3、图书馆将按规定对当场无人认领的留置物品进行清理,并予以集中存放。存放超过7天仍无人认领的,图书馆将作无主处理。
4、读者凭个人有效证明(一卡通、学生证、身份证等)领取自己的被清理的留置物品,领取时间为每周一、周三21:00-21:30。
图书馆
2018.9.10